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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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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6 05: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市装饰装修行业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市城区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二、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

7、《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认定管理办法》;

8、《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三、检查对象

城区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附后)。

四、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5日。

五、检查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行为;

3、是否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

4、是否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

5、安管人员教育培训、履行职责及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检查事项,逐一落实,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加强督办。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指出,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市装饰办跟进督办整改。

附件: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名单及检查人员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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