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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装饰行业协会把规范行业发展与服务企业、不断满足会员在市场开发中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优化、推进产业升级措施,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每年确立一个工作主题,在“结构调整年”、“组织发展年”的基础上,推出“会员服务年”主题,将会员单位分为公装、家装、建材、其他四个门类,掌握会员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诉求,针对性提供精准服务。将服务做深做实,实现转型升级,守正创新。
针对公装企业关心的资质问题,参照建筑业最新资质改革标准,通过会议、征询函、实地调研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摸底,强化相应资质培训;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组织会员学习最新条文,以便捷渠道学深悟透,有的放矢。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800人次。引导会员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
以“优良建筑装饰工程”为先导,开展两年一度行业“评先评优”工作,服务企业参与招投标,培育造就一批行业优质企业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他们干事创业营造氛围,赢得广泛的认可与尊重,促进行业交流,推动产业进步。将“市优”工程向“省优”、“国优”推荐,让他们在更宽广的舞台各尽所长。
建筑工程招投标或施工过程中需参考《十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作为材料计价的依据,而一些新型建筑材料未在《十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体现,导致工程结算时没有同期材料的价格信息作为该项结算的依据。协会与十堰市建管处和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协商,在会员企业中选聘了4名材料信息员定期提供价格信息,由主办方审定后编入《价格信息》,为广大建筑装饰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中时常出现与实际施工相背离的资质要求,人为设置门槛,导致多数建筑装饰企业排除在外。例如:原本是装饰装修的施工项目,招标时却要求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项目却要求提供装饰装修资质。此类现象,协会集体发声,通过社情民意信息、政协提案、专题报告等形式向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备案环节中应严格审核资质项,排除人为的设定,让市场规范运行。严格管控没有相关施工资质承揽工程的情形,不得出现离证营业或超出资质范围承揽业务。部分问题已得到明确答复,对“建筑装饰领域进行立法调研”,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家装方面,修改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十堰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并宣贯执行,借助组织力量,集体发声,净化市场秩序,对极个别不诚信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业内通报、同业制裁。开展口碑装企奖、设计师大赛,一批优秀家装企业和设计师脱颖而出,广泛宣传造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家装企业承揽业务,树立形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化解行业消费纠纷,提高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协会成立了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党支书、工会主席、合作律师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创了全市商协会调委会在司法部门备案的先河。每年受理消费者及装饰企业投诉10余起,这些投诉事件绝大部分得到妥善解决,双方由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握手言欢,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了事态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鉴于协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突出成绩,2023年8月,协会被市司法局授予“十堰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会长吴茂宝、秘书长吴文瑜被聘为“十堰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对于建材企业,侧重提供资源整合对接,与装饰公司形成内部良性循环,达到优势互补。引导号召上游建筑装饰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会内建材供应商。
为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市“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有效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协会建立“人才库”和“建材信息库”。人才库收录本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破解建筑装饰行业“用工难、用工贵”难题,同时加强人才交流,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建材信息库旨在畅通信息渠道,推介本行业名优特色产品,建立内部模拟市场,形成产业链闭环。
其他类主要是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服务的教育培训、融资、中介等机构,通过专题研讨、调研、座谈、互访交流等形式,嫁接有效资源,帮助他们开发市场,达到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良好效果,形成了多起合作成功范例,在社会上誉为美谈。培训机构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建造师、“七大员”、建筑行业“三类人员”、特种工及各种职称,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协会坚持“行业细分,精准服务,营造‘家’的温馨”的工作方针,成效斐然:党工共建固本培基,团队风貌焕然一新;文化宣传标新立异,社会影响广泛深远;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凝心聚力有目共睹;会员服务精准有效,组织美誉声名鹊起。
2021年获评“湖北省新就业形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被市工商联评为“四好商会”。先进的做法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稿20余篇,在省市级主流媒体发稿30余篇,全年发稿5万字,在全市200余家社会组织中遥遥领先。(十堰市装饰行业协会吴文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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