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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的野猪咋解决?十堰做了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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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21: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退耕还林的推进,生态环境逐步向好,野猪在农村越来越多,它们糟蹋农作物,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困扰。
2023年十堰“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何虎啸、贾志斌提出关于对野猪取消保护、合理狩猎的建议。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均核定了猎捕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有序猎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
01

野猪扰民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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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市农村,野猪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扰,甚至发生过村民被野猪咬伤的情况。
2016年7月,郧阳区杨溪铺镇卜家河村一村民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当地野猪毁粮严重,该村有百余亩秋粮被野猪毁掉,损失4万多元。
其实,每年夏秋季节,我市各县市区农村都会出现野猪毁粮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仅在郧阳区的20个乡镇(场)345个村和社区,每年被野猪吃掉和毁坏的各类水果及农作物就达数百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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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郧阳区保护农粮协会会员带着群狗驱离野猪。(资料图片)
除此之外,我市还有村民被野猪袭击。2021年10月9日清晨,房县青峰镇一位独居老人遭到野猪袭击,好在经过抢救最终脱险。2022年10月,郧阳区柳陂镇腰岭村4组两位村民被野猪攻击受伤住院。在搏斗中,一人腿部被野猪咬开,鲜血直流,一人被野猪咬断左手大拇指。
02

代表建议:

合理狩猎保障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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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野猪是保护动物,没有天敌,加上繁殖能力强,导致数量大幅上升,成了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野生动物。虽然野猪被移出“三有”动物名单,但各地并没有出台野猪捕猎政策,野猪频频毁粮伤人的难题亟待破解。
对此,市人大代表何虎啸、贾志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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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市人大通过立法,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允许护粮狩猎队持枪定量围捕野猪,从而解决野猪毁粮问题、减少农户损失。


二是市林业部门统一购买保险,对遭受野猪毁粮的农户,统计损失逐户赔付,提高农户种粮信心。


三是市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补贴的形式,采购一批科技含量高的驱赶工具发放给农户,用来驱赶野猪。


四是农业农村部门组建调研组,按比例确定可捕杀数量,由护粮狩猎队捕杀。


03

部门行动:

适度开展野猪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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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人大代表何虎啸、贾志斌提出关于对野猪取消保护、合理狩猎的建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新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已将野猪移出该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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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郧阳区柳陂镇腰岭村4组狩猎队员围捕伤人野猪。(资料图片)
对由市林业部门统一购买保险的建议,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省政府暂未出台地方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在落实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实践中缺乏具体政策依据和标准,而且财政预算也未列专项补偿资金,实际工作中,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还难以落实,大多采取民政求助渠道解决。但是,省级层面已关注并启动《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的政府规章立法调研工作,正在调研论证过程中。在此情况下,市林业部门正积极探索社会保险救助。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农村部门目前还没有野生动物毁粮补贴的政策。不过,我市已在郧阳区、竹山县、竹溪县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对试点县内已经投保的由于野生动物破坏造成小麦集中连片受损20%以上的农户,经鉴定后由保险公司赔付。目前,张湾区、郧阳区和竹山县已会同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商业保险补偿模式”试点。野生动物种类涉及野猪和猕猴,保险标的覆盖玉米、谷类、豆类、蔬菜等经济作物,保障额度200万元。
对通过调研确定野猪可捕杀数量由护粮狩猎队捕杀的建议,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林业局高度重视野猪致害问题,认真开展防控工作,及时向省林业局和市政府报告,核定猎捕计划,适度开展野猪猎捕。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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