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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庭前集体阅卷 巡回就地办案湖北十堰:行政二审案件开庭率明显提升
本报讯 (记者 蔡 蕾 通讯员 余敬海)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辖区某公司诉区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复议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审理,2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高校师生旁听,这是该院常态化推进行政案件二审公开开庭的一幕。
十堰中院充分认识到二审开庭审理对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开庭为原则、不开庭为例外”,明确对受理的二审行政判决类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2023年以来,该院二审判决类行政案件开庭、询问率达100%。
针对行政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群体性案件,该院灵活采用示范性诉讼或并案审理等方式,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集中处理;对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地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到案发地开庭,既提高了开庭效率,优化了办理效果,也便于组织被诉行政机关与诉讼群众当面沟通协商,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9月12日至13日,该院分别到房县、丹江口市就夏某某不服某县公安局、某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彭某某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一案,某集团公司不服某人社局工伤认定一案开展公开庭审,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一线民警、城管执法人员等100余人参与观摩庭审,均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为确保庭审效果,该院要求合议庭成员开庭前必须阅卷,并对庭审焦点、难点进行梳理,促进庭审实质化。与此同时,定期组织审委会委员、资深法官对审结的案件开展评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反馈评查结果。
“行政审判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我们将持续规范审判行为,提高二审开庭率,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表示。(蔡 蕾 余敬海)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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