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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胥帅 每经编辑:张海妮
中国的机床龙头沈阳机床(000410.SZ,股价7元,市值144.53亿元)在1月12日晚间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根据沈阳机床披露的案件情况,莒南县人民政府和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是其中两起案件的原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沈阳机床在2023年半年报曾披露过类似地方政府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参考其过往案件处理方式,公司对相应支付或者担保义务按债权偿付比例预计负债。
地方政府是两起案件原告
1月12日晚间,沈阳机床披露重大诉讼公告。
案件一是莒南县人民政府起诉沈阳机床和优尼斯智能制造谷临沂有限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原告莒南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的相应合作协议于2020年7月14日已经解除;请求被告优尼斯智能制造谷临沂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莒南县人民政府500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请求沈阳机床就5000万元及利息损失金额承担连带责任等。
案件二则是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起诉沈阳机床,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人。2017年7月19日,原告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与第三人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十堰市茅箭区i5智能智造生态谷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书》,合同约定茅箭区政府提供项目启动资金2250万元,开展业务合作,公司依据合同书向茅箭区政府出具了《担保函》。协议签署以来,被告未完全如约履行,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三则是希斯机床(沈阳)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沈阳机床,请求判令被告缴纳出资款1400万元。被告作为原告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为3500万元,应于2024年7月23日前按期足额缴纳上述出资。截至原告进入破产程序时,被告仅实际出资2100万元,尚有1400万元未缴纳。
上述案件二中的第三人——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21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案件一中的被告二——优尼斯智能制造谷临沂有限公司,为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案件三中的被告——希斯机床(沈阳)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沈阳机床表示,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及时对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过往类似案例做预计负债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不是沈阳机床第一次被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起诉。
根据沈阳机床2023年半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中涉及多起类似案例。
公司当时披露,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诉优尼斯智能制造谷淄博有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慧投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机床一案,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退还投资补贴及承担违约损失等约5966.71万元,并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其中,沈阳机床涉诉金额4506万元。
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诉诸暨优尼斯智能智造谷有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机床一案,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借款及支付补足款等约4182.86万元,并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其中,沈阳机床涉诉金额为2521.39万元。
2021年3月,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诉至法院,请求返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2922.42万元。
而从沈阳机床的案件处理来看,个别案例参考了公司破产重整方案的处置方式。
比如在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起诉案中,沈阳机床对相应义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按照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确定的重整计划统一清偿;公司已就相应支付义务参考破产重整方案非金融普通债权偿付比例留债。
在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起诉案中,公司已参考破产重整方案非金融普通债权偿付比例就担保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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