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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十堰一地发布通告!事关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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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4-4 05: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8日,郧西县社会保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告》↓↓↓

十堰一地发布通告!事关企业职工-1.jpg

各参保单位:
郧西县2024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4〕5号)文件规定,结合推进参保单位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部署,现将参保单位申报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5月30日
二、申报范围及口径
企业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年度(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缴费工资,据实申报。无2023年月平均工资的,以起薪当月工资进行申报。参保单位应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一并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申报参照执行。
三、申报方式
1、线上。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具体申报流程见下图。

十堰一地发布通告!事关企业职工-2.jpg

2、线下。前往郧西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区人社5-8号社保服务窗口办理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具体申报资料见下图。

十堰一地发布通告!事关企业职工-3.jpg

四、温馨提示
1、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后,系统将按照各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进行“保底”和“封顶”,生成缴费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缴费基数根据申报工资数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如:若申报缴费工资为4954.9元的,核定缴费基数为4950元,若申报缴费工资为4956.2元,核定缴费基数为4960元)。
2、单位提交的《申报承诺书》及《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见附件2)必须经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缴费工资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造成职工权益受损的,由参保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申报承诺书》《2024年度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及签字确认表等资料,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申报表中“手机号码”栏必须填报职工本人手机号,以便后期推送告知短信。
3、请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申报!对于2024年5月30日前未及时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若后期有新规定要求的,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4、为积极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有效减少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来回跑”,建议参保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自行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错峰办理。
郧西县社会保险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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