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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是全国低碳日,今年的主题是“绿色低碳 美丽中国”。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公布了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天津市滨海新区、江苏省扬州市、湖北省十堰市等39个市(区)入选。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介绍,本次纳入试点的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具有代表性,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印发以来,多地编制实施本地区行动方案,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应能力持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防范气候风险、强化适应行动、加强试点示范,持续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
( 共 39 个 )
北京市:门头沟区、通州区、延庆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
山西省:长治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大连市
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
上海市:崇明区
江苏省:扬州市
浙江省:金华市、丽水市
福建省:福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九江市
山东省:威海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湖北省:十堰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綦江区、潼南区、两江新区
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
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
云南省:曲靖市
陕西省:铜川市、商洛市、西咸新区
甘肃省:白银市
青海省: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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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气候适应型城市?
气候变化给全人类带来生存挑战日益严峻,国际社会纷纷建设韧性城市,以应对气候风险带来的挑战。中国也正积极进行着韧性城市实践,其中,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成为提升城市应对气候风险的重要方式。
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沙尘、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城市面对气候风险的未来重要发展方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明确,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城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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