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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
十堰市公安交管部门
自3月5日起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
专题宣传教育行动
截至12日中午,城区共有
650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被警示教育
12日上午9时,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民警在柳林岗开展专项行动,对过往没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拦截。9时20分,一电动车驾驶员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
面对驾驶员的解释,民警对他进行安全教育,给他讲解了出行戴头盔的重要性。随后,民警将驾驶员的信息和未戴头盔的行为录入系统,并将其带到路边的岗亭内观看警示教育片。
10时45分,一名头戴着工地安全帽的电动车驾驶员在通过武当大道五二岗时,被一大队开展专项宣教活动的民警拦下。民警告知其佩戴的安全帽并不能代替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的信息和未戴头盔的行为录入系统,发现他是第二次因为未戴头盔被查获。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将该司机带到路边穿上志愿者衣服,进行文明交通义务劝导。
据了解,市公安交管局从去年开始就对未佩戴头盔驾驶员的姓名、电话、公司及劝导次数、方式等情况进行网上录入。路面执勤交警则根据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次数,以纠正、教育为主,并落实“三个一律”。第一次一律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第二次一律落实发朋友圈积赞20个或参加不少于20分钟的文明交通义务劝导;第三次一律公开曝光。
在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的同时,市公安交管局各大队民警还分别深入到相关单位、快递驿站和学校门口等处,设置提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宣传教育行动。
安全头盔
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遇到危险后
最后一道防线
切勿因怕麻烦而省去这一步
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不是为了避免被处罚
而是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扩散,提醒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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