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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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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2 17: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徐毅 徐炳坤 刘军 刘毓华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有效助推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贡献。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十堰市已累计培育家庭农场9248个,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6473个,注册率69.99%。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4个、畜牧业3325个、渔业92个、种养结合产业1220个、林业72个、农业服务业60个、其他385个。全市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39.51万亩,场均42.72亩。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达35020个,场均3.79个,其中常年雇工数为11504个,场均常年雇工1.24个。2023年,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达149313.47万元,场均收入16.15万元,净利润49176.38万元,场均利润5.32万元,利润率32.93%。
1.土地经营情况。全市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较2022年增加148229.3亩,增幅60.05%,其中家庭承包经营74054亩,增加18810亩,增幅34.05%;流转经营面积184519.57亩,增加62024.07亩,增幅50.63%;耕地面积204200.91亩,增加82107.75亩,增幅67.25%;园地面积17027.65亩,增加7365.54亩,增幅76.23%;林地面积145802.32亩,增加51699.25亩,增幅54.94%;草地面积5623.09亩,增加1601.6亩,增幅39.83%;水面3805.69亩,增加969.8亩,增幅34.2%;其他经营面积18630.72亩,增加4485.36亩,增幅31.71%。总体来看,2023年家庭农场经营中各类土地面积增幅均在30%以上,尤以园地增幅最高,达76.23%。
2.行业分布情况。全市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的有4094个,增加1606个,增幅64.55%。其中粮食产业213个,增加100个,增幅88.5%。经营面积在50~100亩的109个,增加60个,增幅122.45%;经营面积在100~200亩的62个,增加25个,增幅67.57%;经营面积在200~500亩的36个,增加14个,增幅63.64%。畜牧业3325个,增加1334个,增幅67%;渔业92个,增加47个,增幅104.44%;林业72个,增加40个,增幅125%;种养结合产业1220个,增加526个,增幅75.79%;农业服务业60个,增加57个,增幅1900%;其他385个,增加147个,增幅61.76%。
3.经营收益情况。2023年,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149313.47万元,较2022年增长46299.19万元,增幅44.94%。其中,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下的家庭农场3953个,增加2253个,增幅132.53%;10万~30万元的家庭农场4334个,增加1273个,增幅41.59%;30万~50万元的家庭农场666个,增加162个,增幅32.14%;50万元以上的295个,增加69个,增幅30.53%。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250个,增加108个,增幅76.06%。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291个,增加154个,增幅112.41%。
二、存在问题
1.规范程度较低。截至2023年底,全市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注册使用率8.4%,“一码通”赋码率9.8%,全市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03个,占家庭农场总数5.44%,且因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的增速与家庭农场总量增速不同步,导致全市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占总数的百分比比2022年下降1.98个百分点。
2.品牌意识不强。家庭农场经营者多由种植养殖大户转型而来,生产管理方式比较粗放,品牌和产品质量认证等意识较差。2023年,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250个,仅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2.7%。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291个,仅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3.15%。
3.扶持力度较小。当前,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反映在享受贷款贴息和产业扶持政策上。2023年,全市获得财政扶持的家庭农场502个,占总数的5.43%;全市家庭农场获得扶持资金总额1544.39万元,场均享受扶持0.17万元,远远无法满足引导家庭农场实施提档升级项目的需求。
4.筹资融资困难。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家庭农场资金实力不强,加上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不多,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大大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限制了家庭农场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影响规模经营。2023年,全市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285个,仅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08%;全市家庭农场获得贷款总额9319.05万元,场均获得贷款1.01万元。
三、对策及建议
1.抓好宣传培训。一是多形式宣传。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联合人社、商务等相关部门,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相关政策法规及人才引进、招商引资、产业孵化奖补等政策措施;鼓励、吸引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经纪人等各类能人,返乡投资创办家庭农场,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家庭农场主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各类培训,鼓励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并支持将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示范家庭农场作为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以此切实促进家庭农场从业者提升安全生产、财务管理、产品认证、商标注册、示范创建、项目申报等经营管理能力,从而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家庭农场经营人员。
2.强化品牌创建。一是提升产品品质。引导家庭农场充分利用先进科技,生产开发优良、高品质、特色产品,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赢得消费者信赖。二是提升产品口碑。引导家庭农场开展市场调研,分析找准产品定位,通过创建自主品牌,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绿色、有机、地标等农产品认证等方式,提升产品的口碑。三是加强品牌管理。引导家庭农场加强对品牌的宣传管理、文化内涵等方面的提升,支持家庭农场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销、社区门店、外出参展等方式塑造品牌形象,实现家庭农场品牌化经营。
3.规范土地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引导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手续。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等,帮助农场规范有序流转土地,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双方权益,建立农户与农场之间良性互促机制。
4.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市场营销、品牌创建、示范奖励等工作。鼓励家庭农场加大在互联网、智能化生产装备、先进生产工艺应用等方面的投入,并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助力农场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开展家庭农场以农用设施、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合同等为抵押物的贷款,拓展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家庭农场多元化融资需求;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风险补偿和承担机制,提高农业保险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引导保险公司增加险种、扩大覆盖率,防范自然灾害风险,让农业保险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坚强后盾,切实增强家庭农场风险规避抵抗能力,实现稳定增收。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议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田改造、水利建设、农机推广等农业项目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倾斜,着力完善家庭农场基础设施,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
(作者单位:徐毅、徐炳坤、刘毓华,湖北省十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刘军,湖北省十堰市农广校)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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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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