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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6人死亡的湖北十堰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一个半月后,7月27日,湖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等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
约谈指出,该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当地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等多个问题。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湖北34名公职人员已于日前被处理。
燃气爆炸事故现场
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
经调查,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火星发生爆炸。
事故也暴露了违规建设形成隐患、隐患长期得不到排查整改、物业管理混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
7月23日,湖北省发布消息称,已于近日对该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
调查认定,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十堰市委市政府、张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
其中,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区长周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职务。十堰市城管委主任王家波被撤职。责成十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
时任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
7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湖北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堰市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主约谈,应急管理部、住建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约谈指出,该事故是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城镇管道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前期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存在安全发展理念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扎实不彻底和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约谈强调,湖北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燃气泄漏爆炸等重特大事故。
约谈提出多项要求,包括湖北省要严守安全红线,针对燃气、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具体、可操作的红线条款,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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