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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烟云过客 发表于 2011-12-14 18:52 是李老师和我LP的功劳。我只是负责和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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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天道 发表于 2011-12-14 18:54 太谦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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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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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不潮不用花钱 发表于 2011-12-15 09:37 这么小书法写得那么好,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前途不可限量。
詪↓纠结/ 发表于 2011-12-15 11:15 话说,不是孩子他妈来发的啊!鼓励鼓励!!!写的好啊,现在能写出一手好字的人不多啦
lostkiss 发表于 2011-12-15 14:27 烟云大哥啥时候也教教我啊,我也想学毛笔字
烟云过客 发表于 2011-12-15 15:13 谢谢友友飘扬!借您吉言! 其实我的字也很臭,我每天都在不堪中。
烟云过客 发表于 2011-12-15 15:18 哪天我和你一起去学。我现在拿毛笔的手法就像拿筷子手法一样。和我学,我会把你教成梅超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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