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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民警阮警官在处理警情时,遭女摊贩武某掌掴脚踢。因阻碍执行职务,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当日9时许,23岁的武某与丈夫王某在张湾区广东路东汽一中路口附近摆摊时,与同在该路段摆摊的孙某发生口头争执。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民警阮警官、胡警官接警后赶赴现场。因事发地点为东岳路派出所管辖,胡警官现场回告110,指令东岳路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理。阮警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武某、王某不听民警劝阻欲离开现场。阮警官在阻拦二人离开时遭武某掌掴,后武某又脚踢阮警官左腿及裆部,造成阮警官面部、腿部轻微受伤。
目前,违法行为人武某已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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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 发表于 2014-3-18 09:37 不知裆部可有受伤 = =
shiyanyangguang 发表于 2014-3-18 10:07 掌掴脚踢办案民警.....
行走十堰 发表于 2014-3-18 09:39 现在素质底下的人太多 警察都不好当了
花开0622 发表于 2014-3-18 11:15 怎么发现东岳路派出所很忙,基本上都是东岳路派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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