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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近日,十堰3人因非法捕猎野猪而触犯法律但张湾区检察机关却对他们做出不起诉决定并让他们种树“补过”
2022年9月,为了保护自己的菜园和庄稼,张湾区居民王某等3人在地里放置捕兽夹,各捕获了一头野猪,且将其宰杀。经鉴定,被猎捕的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案件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后认为,王某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3名嫌疑人平均年龄63岁,猎捕野猪的初衷是保护庄稼免受祸害,并非为了食用或牟利,且到案后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张湾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意见建议后,决定对两起非法狩猎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但责令他们以栽种树苗的方式来“将功补过”。
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3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失。
3月10日,在张湾区检察院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3人在指定的区域内,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分别栽下了100株桂花树苗。
通过替代性修复对非法狩猎者进行法治教育让非法狩猎者成为环境修复者张湾区检察机关这种创新的生态检察模式值得点赞
最近微信改版了有读者说找不到我们的文章大家记得把『十堰长安』设为星标?哦~ 来源/正义张湾、十堰晚报编辑/惊蛰 终审/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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