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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一套一备案。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向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市市场监管局辖区分局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实行一套一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应按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商品房套数,一次办理全部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价格调[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含15%,下同)时,应在调整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变更。
《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申报日期。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码、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单价、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备注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或者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未办理备案变更的,《办法》规定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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