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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审批权限下放 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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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1: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郧阳网讯 “上个月申请的低保,这个月就办完了,办理速度之快出乎意料,感谢党的政策给我们带来了便捷!”柳陂镇朱家湾村村民朱林一早来到柳陂镇民政办事大厅,顺利拿到低保证后,他发自肺腑的称赞道。

近日,笔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从1月份开始,区民政局大力推动城乡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乡镇工作。大大缩短了低保审批时限,方便了困难群众,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20年12月,区民政局制订印发《郧阳区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的指导思想、组织保障、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内容,后续又制作《郧阳区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的具体操作程序。

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困难群众在办理低保时,首先由本人向乡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民政办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向区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以下简称区核对中心)提交核对委托,区核对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反馈给民政办,由民政办根据核对报告决定是否予以受理或终结。核对无误的,乡镇民政办负责入户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人口状况和困难类型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和村级公示结束后,乡镇政府负责做好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区民政局负责对乡镇拟审批的对象进行备案,并根据备案通过的低保发放花名册申请财政拨款,社会化发放低保金。最后由乡镇负责做好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名单的公示和低保证书、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王姗表示:“改革之后,乡镇政府成为低保审批主体单位,区民政局主要对审批的新增对象进行备案和对乡镇整个审批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老百姓在乡镇就能完成低保办理,极大的缩短了低保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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