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工亡获赔103万元,结果被儿媳妇全部带走。日前,郧西七旬婆婆通过诉讼讨回18.5万元抚慰金。 去年1月,郧西男子徐某在内蒙古某矿井下作业时,被坠落的板子砸伤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矿方最终支付徐某死亡赔偿款103万元。事后,除去丧葬等费用,剩下的钱都由徐妻王某掌管。不久,王某带着两个孩子改嫁,巨额的死亡赔偿金也被王某带走。徐某的母亲汤某已经71岁,本想着跟儿媳妇过,可这下没了指望,老人住的房屋也倒塌。 去年7月,汤某将儿媳妇王某及两个孙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儿子徐某留下的死亡赔偿金。郧西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认为,死亡赔偿金既不是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未来财产损失的赔偿。法官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习俗和生活水平,一审判决汤某分得因儿子徐某死亡而获赔的死亡赔偿金25万余元。 宣判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汤某获得25万余元的数额太高,要求改判为12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支付给汤某18.5万元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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