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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都是丹江口人,老公家里有两个儿子,一般人都不愿意嫁有两个儿子家的家庭里,但是我考虑到两个儿子以后肯定热闹点啊,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谈到结婚买房,老公自己告诉我,他父母很早几年就在十堰这边买了套房子,我还很高兴的说,这公公真有头脑,还懂得投资了,可是没想到老公说,当时我在读书,弟弟很早就退学没读了,公公以为老公会在外面买房,所以就先把这房子留给了弟弟,写上了弟弟的名字,我当时还能理解,也没有说什么了,现在我们孩子也三岁了,还和公公他们挤在丹江口这边的房子里面住,但是也不是常住,因为我们多数时间在十堰这边弟弟的房子里面住,弟弟前几年还小,没有女朋友,今年春节领回了个女朋友,公婆都很满意,说是要我们腾出去,把十堰的房子作为新房,会给点租房的钱我们,我虽然很生气,但是还是忍着了,弟弟结婚后,公公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去政府那边把丹江口老家的房子也落给了弟弟。等于说。我老公不仅在十堰市里没房,而且在老家也没地方住。搞什么?老大就不是亲生的么?虽然弟弟一直打工,老公在读书,虽然帮我们补贴了点租房的钱,但是也不能做成这样啊。我自己父母虽然只有我一个女儿,但是那房子也不会是我的,你们不要打这种算盘了。真是太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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