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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在红卫看中的楼盘说要交首付了,男友家也准备好了那笔首付款,男友说他没有公积金,就想要用我的公积金来还贷,我就说:你想用我的公积金,你跟我没有任何合法关系是申请不到我的公积金来用的。他说他知道,然后我提出要求要在房本上写上我的名。
男友思考了一会,说让我要摆正态度来,不要这样的态度,没结婚就说什么一定要在房本上加名,弄得他父母对我印象不好,不要斤斤计较伤了感情,他说首付是他家出的,只写他的名很正常。
我说我理解这个行为,是谁都会这样做。但我作为一个女人,嫁给你,是你家的人,以后还要为你生子什么的,现在说买这房子要用我的公积金来还贷,我要写上我的名也只是要一份保障,我不想以后有什么不好的事(离婚)发生,落得我最后什么都没有的下场。
他说假如真有不好的事,以后会还给我那些还贷的钱。听到这样的回答我苦笑了一声。
我个人认为吧,还没领结婚证前买房,在不用我出钱的情况下,男友家爱怎么弄就由得他们怎么弄,我不多发表任何意见。只是现在说要用到我的公积金来还20年30万的贷款,等于我也为这房子出了一份钱,我是想着要在房本上有我的名的,不然没保障。对现在的婚姻没有十足的信心,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我要求证上有名也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即时真有不好的结果,男友真还给我那些还贷的钱,以后的那2、30万跟现在的2、30万已经不同价值了。
大概情况就这样,兄弟姐妹们,你们怎么看?我的要求合理不?会过分吗?我不想因为这事伤害了相互之间的感情,你们有没有好的办法可以保障到双方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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