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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十堰侦破系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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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3 10: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各地多发的电信诈骗案件,让“个人信息是以泄露的”这一问题成为热门话题。买房子、购汽车、订机票……生活中,有太多场合需要填报个人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宅电话、通讯地址、邮箱等个人信息必须要填的一应俱全。而当这些个人信息被无意或者恶意泄漏之后,推销产品、骚扰短信、甚至电信、网络骗局等都接踵而至,这些“不速之客”的轮番上场,无疑会将你平静的生活搅得不得安宁。
今年以来,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在相关部门配合下,连续侦破多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8月31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了解到案件的一些细节,揭开了个人信息的部分泄漏渠道。

网上购物刚下完单,诈骗的电话就来了

今年4月初,全国各地多个网民在京东商城上定购商品后没多久,就接到“网店客服”以货物短缺要求退款的电话,并发来链接指导购物者操作“退款”,被骗去不同金额款项。

网上下单定购商品只有网店知道啊,诈骗分子怎么知道的?郭某等三名受害人分别致电京东客服。经对后台进行技术查验,发现订单信息可能是由京东商城设在十堰某县的配送中心扩散的。京东管理层立即向十堰警方报案。

4月6日,警方将设在十堰某县的京东商城配送中心的员工李某抓获。李某很快向警方交待了作案经过:李某利用在配送中心工作的便利,使用他人账号权限进入京东内部管理系统,将京东商城5000余条已下订单但还没有发货的客户资料截屏后,通过QQ打包卖给了福建龙岩的卢某等人,并从中获利1.2万。卢某购买到这些信息后,第一时间加价转卖给了诈骗团伙,导致在京东网上购物的郭某、赵某、王某等人被骗3万余元。随后,十堰警方赴福建龙岩,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抓获。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刚下飞机,就被“私家侦探”遇上,原来信息被泄漏

某些民航票务代办点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通过非法出租民航信息查询权限,使得一些讨债公司、“私家侦探”,甚至是诈骗团伙便具有了“千里眼”,对目标人物的行踪了如指掌。

29岁的福建连江男子柳某系十堰一家商务公司的老板。2015年6月份以来,柳某通过网络联系,以每个账号一个月200元的价格向某民航票务代办点购得中国民航信息查询账号20余个。柳某先后利用其中2个账号非法查询民航旅客信息1300余条,将其中的有效信息(即尚未起飞的航班信息)网上转卖,从中收取费用2200余元。另外,柳某还将手中的10余个查询帐号以每个60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转卖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7000余元。

今年7月,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线索反馈后,将柳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航班乘客的信息被泄漏后,有些是被讨债公司或“私家侦探”用来跟踪目标人物,甚至有可能发生将目标人物控制后实施非法拘禁甚至伤害、绑架等犯罪行为;有些可能被卖给诈骗团伙,像各地曾发生的以“航班改签”等名义为由的网络诈骗案件,就有可能这种方式泄漏的旅客信息。

目前,该案还在正一步侦办中。

培训机构频繁骚扰 学生家长表示受不了

很多家长有类似的经历,经常接到各类培训班的电话,要求孩子参加学习培训。由于此类骚扰电话太多,很多家长不堪其扰。一些家长非常奇怪,自己的电话对方是如何知道的?

今年6月30日,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群众举报,十堰某培训机构多次打电话要求学生报名参加培训班,怀疑信息被泄漏。

警方经侦查发现,2014年至今年2月,在武汉开办培训学校的马某,从流动商贩处非法购买大量的湖北省各大中小学的学生信息。加上通过网上收集整理,将2万余条十堰籍学生信息分别出售给十堰两家教育培训学校,非法获利4000余元。十堰的这两家培训学校为了拓展教育培训业务,安排员工采取电话营销方式向许多家长电话推销,引起学生家长不满。

据民警介绍,一些中介机构、培训机构会通过发放学生问卷调查表、网上查询等各种方式收集整理学生信息,汇总后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当然也不排除可能会有教育系统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售卖学生信息,警方正在追查之中。

装修电话不断?物业公司难辞其咎

在三堰某单位工作的杨女士,经常接到询问其是否要进行房屋装修的骚扰电话。尽管再三解释房屋已经装修了,但骚扰电话还是时不时打来。业主信息是如何外泄的呢?

今年8月初,根据市民举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对十堰城区多家装饰装修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某物业公司员工汪某为了挣钱,将所在房产公司的业主信息以200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给多家装饰公司。其中一装饰公司员工段某将从中获得的市内多家楼盘共1700余个业主信息以每个楼盘200元至70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给十余家装饰公司,从中非法获利4000余元。

经顺线追踪,十堰某装饰公司法人熊某非法获取十堰城区56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共计18300余条,分别向多家装饰公司非法出售,从中牟利。

办案民警介绍,就在民警上门调查时,某装饰公司老板尚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竟然嫌民警上门影响了公司的“营销”业务,当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才流泪悔恨。目前涉案的多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最大的泄密渠道:互联网搜索

今年8月,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抓获。

现查明,2015年10月以来,张某利用在百度公司第三方协作单位十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便利,将工作中收集的8000余条十堰各类公民信息提供给刘某从事广告宣传业务。此外,刘某利用网络搜索,将网上的各类公司法人、小区业主、学生甚至美容会员、汽车修理、保险客户等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共掌握了20余万条个人或公司企业法人信息。为拓展自己的广告业务和短信群发业务,张某又将上术信息非法提供给部分培训学校、装饰公司,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大量传播。

法律规定:最高可判7年刑

据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介绍,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多名犯罪嫌疑人认为倒买倒卖个人信息属于行业内的规则,并没有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出售、泄露、窃取、购买、交换公民信息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而个人泄露本单位的员工信息,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民警提醒,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联络工具丢失,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家人或亲友,提醒他们加以防范,避免上当受骗。 市民也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一、谨慎使用个人证件。如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供办理XX业务”。二、不要随便在网站或公共场所提交个人信息。三、使用的电脑、手机电子设备等要使用安全密码,不要使用公共场所开放式的WIFI网络。四、不要轻信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调查。如:某培训学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到大量的学生及家长信息。五、不要在微信朋友圈等聊天工具中发布含个人的出行信息。六、在商务活动中,必要时可约定保密责任。如:申请会员、办理相关证卡时,可与企业约定保密责任。

相关单位、企业要诚信守法。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均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内鬼”所为。要加强行业自律。网上商城、民航、物业等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行业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要强化行业自律,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不发生泄露客户信息现象。相关单位和企业,未经当事人许可,把在履职和经营中收集的公民相关信息泄漏、出售和提供给他人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个人信息被侵犯要及时举报或报警。如果个人信息被侵犯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来源:十堰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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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 10: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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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9-3 10: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个列而已,保护个人信息从自己做起,不要到处留电话办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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