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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通报!又有7名村干部被十堰纪委处理,看看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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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8 17: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房县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红塔镇兴胜村党支部书记严义成、村主任罗明亮,在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上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出现违规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5月,兴胜村村委会违规将退休教师严义志、李吉香夫妇纳入精准扶贫户,并违规为其申报危房改造、生态搬迁资金;2016年2至3月,李吉香夫妇违规享受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资金共计3.85万元;违规享受资金予以收缴。县纪委分别给予严义成、罗明亮党内警告处分。


2、中坝乡宝石村原副主任王功业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领取群众11张社保卡、24179.55元社保金并占为己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3年12月,中坝乡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将11名褚河片区没有到现场领取的群众社保卡,交由时任宝石村副主任的王功业发放。王功业将11名群众的社保卡滞留在自己手中至2017年3月,并私自领取11张卡内的社保金共计24179.55元占为己有。中坝乡纪委给予王功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城关镇老城社区文书方先文违规出具贫困子女证明,致使非贫困学生享受助学贷款,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6年8月,方先文违规在某职工子女贫困证明上签字盖章,证明其家庭贫困,致使该学生违规享受助学贷款0.8万元。城关镇纪委对方先文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4、化龙堰镇古城村滥收费11.6万元,且滞留个人手中长期不入账,村党支部书记邢武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5年3月至12月,古城村以社会资源占用费、公共资源占用费等名义共收取外来户入户费共计11.6万元,并一直滞留在邢武广手中至2016年4月。合并其他违纪事实,化龙堰镇纪委给予邢武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尹吉甫镇榔峪河村党支部书记高映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群众低保金11840元分发给其他困难群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9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榔峪河村书记高映田利用群众余成英存折在自己手中的便利,违反低保政策,挪用余成英的低保金11840元分发给其他困难群众。尹吉甫镇纪委给予高映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万峪河乡林业站职工赵光银利用工作便利,将农户抛荒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违规享受退耕还林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01年赵光银转让农户齐文清等9户抛荒耕地种植药材,2002年开始栽树,2003年赵光银利用林业站职工身份的便利,将齐文清等9户的土地21.2亩设计成退耕还林,并享受退耕还林补贴。2017年1月,赵光银主动退还违纪资金。县林业局党委给予赵光银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十堰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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