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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为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上网 十堰一网吧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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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1-16 09: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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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老板为了挣钱,竟然多次将自己的身份证提供给未成年人上网。1月9日,涉事网吧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1月9日上午10时许,市民王先生来到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西区派出所,他向民警反映,自己的儿子今年已经初三,面临中考大关,可是不知何时儿子迷上了上网。前几天,学校上课时间,儿子竟然一整天都泡在网吧里。王先生质疑,不是说网吧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吗?


王先生的儿子小浩(化名)是十堰城区某中学的一名初三学生,过去成绩在班里还能排个中等,自从迷上了上网,成绩一落千丈。王先生告诉民警:“为了不让孩子上网,我把家里的电脑锁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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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王先生接到儿子班主任的电话,称小浩一天都没去上课。为此,王先生和妻子找遍了所有的亲戚家,也没看到儿子的身影。最后,竟然在车城路一家网吧找到了小浩,生气的王先生把儿子打了一顿,但是考虑到这样不是个办法,才想到求助民警。


了解情况后,西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该网吧进行调查。到达网吧后,身着便装的民警分工协作,对网吧进行了秘密搜寻。发现里面在网吧的角落里,有一个正在上网的小男孩看起来年纪很小,民警立即对该台电脑的登记的信息进行了查询。


果然,登记的身份证信息是一个叫李某的男子,现年35岁,明显不是正在玩游戏的小男孩,民警迅速上前对其进行盘问。小男孩却支支吾吾,既拿不出身份证,又不愿开口说话。后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之下,他才说自己是附近中学的学生,今年初二,只有15岁。


当问到哪来的身份证登记上网时,小男孩指向了网吧的管理员。经过询问得知,该网吧老板李某经常会在网吧里上网,就把身份证放在吧台,有时候有未成年人来上网,就会提供给他们登记。虽然李某明知是违法的,但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一直在做,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方查获了。


目前,东岳警方已根据相关规定对网吧予以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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