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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微信
本周是网络安全周十堰警方披露了3起倒卖公民信息非法获利的案件同时警方发出提醒以案说法教你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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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30余万元,22岁男子十堰投案
今年2月26日,潜逃一年多的四川省开江县22岁男子刘某,主动到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投案自首。至此,公安部督办的“5·25”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所有涉案人员全部到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主动到茅箭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2017年5月25日,茅箭警方摸排发现一条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线索。警方经进一步深挖摸排扩线,远赴北京、广东两省开展工作,至当年7月16日,共抓获高某、臧某等2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十堰
经调查,2017年2月到5月间,臧某等人受高某委托,非法查询了多名公民的个人户籍信息、快递收货地址、车辆档案、住宿记录、民航火车乘坐记录、手机号码通话记录等信息进行倒卖,非法牟利。
随后,我市警方经进一步侦查梳理,先后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中所有涉案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数十万条,非法牟利30余万元。
十堰警方赴多地抓捕犯罪嫌疑人
2018年5月,该案被依法提起公诉,谢某城、唐某等26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培训学校校长倒卖学生信息2万余条
2016年6月,十堰网警接到多位网民举报:一教育培训学校多次打电话要求学生报名参加教育培训,怀疑自己和孩子的信息被人倒卖。
经侦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先后在武汉和十堰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简某、项某。
原来,2014年至2016年6月,在武汉开办教育培训学校的马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湖北省各大中小学的学生信息数万条,后通过网络联系,将十堰籍学生信息25311条,分别出售给十堰两家教育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简某、项某,非法获利数千元。
物业经理盗取业主信息卖给装修公司
2017年6月,根据网民举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朝阳路派出所,对城区多家装饰装修公司进行了调查,先后将44岁的陈某(某装饰公司法人),23岁的女子赵某、28岁的男子江某和26岁的李某(某物业公司职员)抓获。
经查,任城区一新楼盘物业公司经理的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所在公司的业主信息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某装饰公司的陈某。陈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十堰3个新楼盘2000个业主的信息提供给赵某,赵某将上述信息以200至7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出售给陈某、江某等10余个与住房装修相关的公司,非法获利万余元。
据警方统计,李某、陈某非法获取十堰城区60个小区的业主信息3万余条。
十堰警方7招教你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公民信息泄露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猖獗的重要根源,近3年,我市警方成功侦办部督“5·25”、 “8·27”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7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66名,其中涉及企事业单位等7个行业,“内鬼”13人。
当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仅需要公民个人有安全意识,更需要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部门的行业自律。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购物办卡需谨慎。最好不留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
网络信息隐藏好。网上申请某些账号时要注意里面的保密协议和所谓的个人信息显示,不要公开自己的手机号和住址。
网站活动少参加。参加网络“调查问卷”、购物抽奖活动,不要贸然填写个人信息。
简历管理要妥善。一般情况下,简历中不要过于详细填写本人具体信息,尤其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
快递信息要消除。收到快递我们一定要撕掉快递单号,避免别人冒用用户名骚扰和行骗。
实名车票要撕毁。如今的火车票票面都有完整姓名,还有二维码和身份证大部分的号。所以,车票用完一定要撕毁。
网上聊天六不提。在网络上交朋友和谈心时,身份证号、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单位地址、银行卡号、支付宝用户名,坚决不能提。
只要大家做好防范,
多给自己提个醒,
犯罪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
市民若发现个人信息被侵犯,
要及时举报或报警。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切实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文/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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