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压力就会随之增大很多,各种车贷,房贷接踵而至,压得我们喘不过来气,那些不想脚踏实地工作,又想追求高回报的人便动起了歪心思,在金钱的诱惑下,视法律于无物,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就在最近有某媒体爆出,湖北一会所内抓获一“淫窝”,失足女必须经过老板的审核才能上岗,被警方一举抓获。此消息一经爆出,就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网友直呼“毁三观”。
根据知情人爆料,郝某在黄梅县承租了一个酒店经营宾馆水会,先后招聘了多名员工,表面上从事正常生意,背地里却组织多名失足妇女在该水会进行嫖娼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郝某通过别人介绍,前后组织了20多名失足女在该会所从事不正当的交易,郝某会给这些卖淫女提供食宿,还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会根据市场的不同来安排卖淫模式、价格还有分成。除此之外还有考核,对她们有一套具体规划的管理方案。让这些失足少女以500到900等不同的价格进行性服务,再由组织这个团伙的郝某、龙某等人收取嫖资,会根据每个卖淫女的情况发放工资,然后从中提取非法利益。
根据知情人爆料,民警在现场抓获了20多名卖淫女,以及5对正在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经过调查审讯,发现郝某在会所非法经营的期间获利高达350余万元。
根据老板郝某供述:大多数的卖淫女都是会所里的失足女介绍来的,也一部分是自己招来的,为了保证服务,卖淫女必须经过自己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才能上岗,至于怎么审核,自然不言而喻。为了逃避警察,防止被公安查获,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女都要住在会所里,没有经过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宣判,被告人郝某因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人民币686万元。被告人郝某因组织卖淫非法所营利的343万元,全部上缴。
卖淫嫖娼一直以来都是国家严打的犯罪活动,这类违法的行为不仅会带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传播性疾病,还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比如拐卖妇女,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犯罪活动也会因此而增加。所以国家对这类犯罪活动都是秉持着零容忍的态度。那些在金钱的诱惑下触碰法律的人,终将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通过这起事件的发生,我们应该明白,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靠着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幸福的生活,只有靠自己劳动挣来的钱,花得才安心。而不是为了追求高收益,就去选择做违法犯罪的事。我们应该紧守道德底线,洁身自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素材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