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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远亲还不如近邻呢!多年的邻居,为了这么点儿小事而大打出手,实在是不应该!二位当事人一定要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1月7日,在竹溪县检察院召开的一起邻里纠纷轻伤害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以及村干部等多方代表共聚一堂,见证邻里之间“化干戈为玉帛”。
2020年10月18日19时,刘某某认为邻居凌某某在挖排水沟时挖到了自家房屋的墙角,二人为此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造成凌某某轻伤二级,刘某某轻伤二级。案发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赔礼道歉,刘某某积极赔偿凌某某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
由于该案系邻里间争吵引发,刘某某和凌某某均无违法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案后自动投案,真诚的认罪悔过,认罪认罚。通过双方相互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二人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据此,承办检察官依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建议对刘某某、凌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们一致同意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他们纷纷表示,一个案件的背后,关系着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幸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有利于促进化解社会矛盾,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一种好方式。
“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活动,有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有利于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今后,我们将积极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承办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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