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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警方告诉这个受害人:“法”是你逃不了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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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3-18 07: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9日

十堰市公安局

张湾分局刑警大队

在办理一起案件时

发现该案的受害人神色异常


对于民警的询问

他始终避重就轻

拒不告知身份信息

行为极其反常

这是咋回事儿?



男子的行为引起民警警惕,办案民警立即根据男子的体貌特征展开调查,发现报警男子真实姓名为李某,今年40岁,郧阳区人,是郧阳区警方追捕的网上逃犯。于是,办案民警当场将李某控制。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2019年2月,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郧阳区交警大队查获,经抽血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超高,属于醉酒驾驶。于是,民警暂扣其驾照,并传唤他到交警大队处理,对其做了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并且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的处罚。后来经法院判决,李某因醉酒驾车,被处以两个月拘役。



十堰警方告诉这个受害人:“法”是你逃不了的"网”??-1.jpg



随后法院多次依法对李某进行传唤,可李某却说自己因为其它原因已赶往老家,待忙完事情一定回去处理。面对一次一次的传唤,李某次次推脱,最后干脆电话也停了机,民警按照其地址到其家中进行抓捕,被告知他早已不在那里居住。


从一开始的接听民警电话并承诺接受处理到最终失联,李某与民警进行了一场“拉锯战”。至此,李某拒不到案、逃避处罚的事实确已成立,被列为网上逃犯。



十堰警方告诉这个受害人:“法”是你逃不了的"网”??-2.jpg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拒不到案,已被依法移交给郧阳警方,案件在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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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违法犯罪的红线一旦触碰,必定会受到严惩,“法”是你逃不了的"网”,与其惶恐不安东躲西藏,不如早日自首重获新生。民警正告所有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平安张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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