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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检察官您看,这是我刚刚拿到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没想到只跑了一趟检察院反映问题,我的烦心事就顺利解决了!这回我终于能安安心心做生意了,给检察院点赞!”近日,家住湖北省房县城关镇的个体商人贺某某专程来到房县检察院,当面向承办检察官张卫明表示感谢,亲眼见证贺某某从最初的愁眉不展、无助焦急,转变为现在的如释重负、一身轻松,张卫明感到十分欣慰。
时间拨回到3月11日,一大清早,房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迎来了一位火气很大的来访人,气不可遏的贺某某刚坐下,便一股脑儿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今年1月底,贺某某发现停放在某购物广场的轿车被他人撞坏,肇事者却早已不知去向,贺某某向警方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肇事车主高某,并电话通知高某前往派出所进行调解,“和高某经过多次调解始终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我先后三次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高某赔偿车辆损失。”然而令贺某某没有想到的是,法院以高某电话无法接通且贺某某没有实地查找被告人为由,拒绝受理案件。
“我成天因为赔偿问题到处跑,车子被撞坏开不成,我现在根本没法开门做生意,实在没招儿了,今天只好到检察院来,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检察官在仔细审查贺某某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时发现确实存在瑕疵,将贺某某情绪安抚稳定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后,接访当天下午,检察官驱车先后前往房县青峰镇、尹吉甫镇派出所和相关村委会,调查核实高某身份信息及真实住址。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检察官在掌握情况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贺某某,“高某的实际住址我们已经查证清楚,您记得把起诉状中的被告信息更正完善,再去法院提交即可。”听完检察官的话,电话那端的贺某某连连致谢。3月12日,经过检察机关介入,法院终于依法受理了贺某某的民事起诉材料。
“来访人反映的大多是急事、难事、烦心事、揪心事,从案情来看或许并不是大案、要案,但只要我们始终牢记‘群众的小事就是检察机关的大事’,与群众切身利益挂钩的案件,再‘小’检察机关也放在心上,件件小事的叠加积累,同样能汇聚成塔,温暖民心。”房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斌说道。
帮助贺某某化解烦心事,正是房县检察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自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坚持学以致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周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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