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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爷爷、奶奶与孙子女之间是“隔辈亲”,但亲情的“扩张”、“越位”,同样可能触碰到法律界限,损害作为法定监护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人民法院如何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房县法院军店法庭审理的这起典型案件或许可以提供参考和借鉴——
2021年4月19日,房县何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公婆告上法庭。军店法庭立案后,实地上门走访了解到,2020年,何某丈夫陈某在安装窗户时意外坠楼身亡,留下一子一女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在处理完陈某的后事后,何某要求两个子女跟其共同生活,由其直接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
但爷爷奶奶平时就对孙子、孙女非常疼爱,加之丧子之痛,更把所有的感情寄托在两个孩子身上。爷爷、奶奶对孙子女不愿“放手”,何某因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遇到阻力,矛盾无法调和,从而选择起诉。
法官在实地走访中还了解到,何某的亲弟弟也在2020年因意外离世,先后失去舅舅和父亲两位至亲,对孩子的打击也是巨大的。但何某的公公脾气火爆,坚持对孙子孙女的抚养不松手,多次表示“陈家只有这两个孩子了”,“我们不可能放弃对他们的监护和抚养”。
庭审过程中,身为孩子爷爷奶奶的陈某、付某更是气愤不已,未经允许中途直接退庭,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面对这一棘手局面,军店法庭敏锐判断该案不能“一判了之”,涉及人伦情理,“案结事不了”,甚至有可能造成其他的社会问题。
鉴于此,承办法官许宝林邀请双方居住地村干部共同做工作,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长大,到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等多种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二老同意了法庭的调解方案。
可在签订调解协议时,何某却突然表示拒绝签字,她表示:还是希望能拿到法院的判决,用判决的形式“稳固”她作为母亲的权利。
2021年7月,加盖有房县人民法院公章的判决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可大家心中都清楚,这个矛盾并没有化解,隐患还在,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极可能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
8月2日,干警们第四次敲开了二老家的门,也敲开了他们的心扉,最终双方在判决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依据法院判决的前提下,不影响小孩的学习、生活,女儿跟随母亲何某生活,儿子暂由爷爷奶奶代为照看,直至小学毕业。并约定何某于8月27日接走女儿。
2021年8月27日,在法庭干警陪同下,何某来到孩子爷爷奶奶家中顺利将女儿接走。临走之际,爷爷主动开口让何某把儿子也带回去玩几天,何某也说道:“好的,等开学了我再送回来”。
至此,这起家庭矛盾得以平安化解。
法官小记:和谐社会,有情有法。本案中,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享有优先、排他的监护权,由母亲何某行使监护权也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长大。同时何某作为一名女性,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选择沉默,她的做法值得肯定。(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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