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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隔辈亲,亲又亲。但亲情的“扩张”、“越位”,同样可能触碰到法律界限,损害亲生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
人民法院如何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房县法院军店法庭审理的这起案件或许可以提供参考和借鉴——
当事人为法院送来锦旗表示认可与感谢
案起:丈夫意外去世后,儿媳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将公婆告了
2021年4月19日,房县的何女士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公婆告上法庭。
军店法庭立案后,通过实地上门走访了解到,2020年,何女士的丈夫陈先生意外坠楼身亡,留下一儿一女。在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后,何女士希望一双儿女与自己共同生活,便于直接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却遭到公婆的反对。爷爷奶奶平时就对孙子、孙女非常疼爱,遭遇丧子之痛后,更把所有的感情寄托在两个孩子身上。
图源网络
爷爷奶奶对孙子女不愿“放手”,何女士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遇到阻力,矛盾渐生,而且无法调和,无奈选择了起诉。
法官在实地走访中还了解到,何女士的公公脾气火爆,坚持自己抚养孙子孙女不让步,多次表示“我们不可能放弃对他们的监护和抚养”。
庭审过程中,身为孩子爷爷奶奶的陈某、付某更是气愤不已,未经允许中途直接退庭,双方矛盾也愈演愈烈。
调解:“一判了之”换不来“案结事了”四次登门释法,最终消除矛盾隐患
面对这一棘手局面,军店法庭敏锐判断出:该案不能“一判了之”,涉及人伦情理,“案结事不了”,甚至有可能造成其他的社会问题。
鉴于此,承办法官许宝林邀请双方居住地村干部共同做工作,从孩子的健康长大,到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等多个角度对二老释法说理。最终,二老同意了法庭的调解方案。
可在签订调解协议时,何女士却突然表示拒绝签字,她还是希望能够用判决的形式“稳固”其作为母亲的权利。
2021年7月,加盖有房县人民法院公章的判决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可大家心中都清楚,这个矛盾并没有化解,隐患还在,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极可能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
8月2日,法院干警们第四次敲开了二老家门,也成功敲开了他们的心扉。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依据法院判决的前提下,不影响小孩的学习与生活,其中一个孩子日常跟随母亲何女士生活,另一个则暂由爷爷奶奶代为照看直至小学毕业,同时约定何女士于8月27日先接走其中一个孩子。
8月27日,在法庭干警的陪同下,何女士来到公婆家中,顺利接走一个孩子。临走之际,爷爷还主动开口让她把另一个孩子也带回去热闹几天,何女士也答应道:“好的,等开学了我再送回来。”
至此,这起家庭矛盾得以平安化解。
法官小记
本案中,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享有优先、排他的监护权,由母亲何女士行使监护权也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长大。
同时,何女士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选择沉默,她的做法十分值得肯定。
有时候,一份判决并不能真正妥善解决所有矛盾
尤其是家庭矛盾只有摸清案情、对“症”下药才能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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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县人民法院编辑/大杨 责编/王里、张慧敏 终审/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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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耐心调解的法官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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