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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专项行动】通报限期整改275处!十堰公安严防制毒物品流失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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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21: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批过期药品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如果不及时处置,一旦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就会被制成毒品供人贩卖食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依照有关规定,现在由我们监督你们当场销毁!”近期,湖北十堰公安、药监、卫健、联合专班在竹溪某医药公司检查时,对该公司留存的一批已过期未处理的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进行销毁处理,并依法对该药企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为从源头上预防精麻药品被滥用和用以制作毒品问题的发生,这是十堰公安近来全面深入推进“找堵防”专项行动的实例之一。自10月份以来,十堰公安禁毒部门按照省公安厅部署,把“7.25”专项行动与“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行动有机结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截至11月10日,十堰公安出动警力400余人次,联动10余家职能部门,对全市涉易制毒企业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的1000余家企业、医疗场所、物流寄递网点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核查相关人员从业资质3000余人次,督促121 家企业、245家医疗场所和320家物流寄递网点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责任落实,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置。
专项行动中,十堰公安禁毒支队充分发挥市禁毒办职能作用,定期召集公安、商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管理、药监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毒情形势,查找短板漏洞,通过定部门职责、定责任领导、定专门人员、定信息渠道、定方法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一企一档一专班”服务管控,形成了联查联管的统一意见,较好地解决了信息不通、各自为战的问题。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业性强,存在查而不专的问题,10月11日至21日,该市禁毒办抽调卫健、邮政、市场监管、药品监督、公安部门专业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联合检查、以专治专的方式,严格落实“五必查”举措,对重点单位场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销、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隐患。期间,共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寄递物流网点、医疗单位198家,发现隐患298处,现场整改23处,通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275处。专班在竹溪县检查时,发现某皂素企业因停产致使54吨硫酸储存在不安全场所中,极易发生被盗和流失。市、县联合专班多方协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派出民警将50吨硫酸安全转运至符合安全条件的陕西安康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十堰公安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管服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便民惠企,确保安全稳定。市禁毒委注重整合职能部门资源、优化企业群众办事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办证人员联系方式,健全网上服务平台,拓展网上服务内容,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路”。同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对全市医疗行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寄递行业从业人员及业务民警,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法律知识、系统运用和专业培训,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期间,共组织相关法律和专业培训13场次,培训780余人,签订《制毒犯罪相关知识告知书》412份,全面提升一线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营造从业人员对涉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的浓厚氛围。

来源:平安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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