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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告到法院了,两方却一点没伤和气 张湾法院咋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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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 11: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用开庭,三个工作日就为我们解决了纠纷,为你们张湾法院诉前调解点赞!”湖北某机械维修公司经理激动地对调解员说道。

原来,原告湖北某机械维修公司与被告十堰某机械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张湾法院,案件在立案后导入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原告电话联系,原告表示被告需立即支付46080元拖欠维修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被告因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无力支付利息,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了解到被告并非主观逃避利息,而是公司经济状况无法承担,结合案情,调解员在查阅案卷材料后分别致电双方企业联系人,询问调解意见,约定调解时间。

2022年2月28日上午,调解员与双方析法释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耐心说服下和多次沟通协调下,最终,双方就还款数额及履行方式达成一致: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剩余维修费被告分五期给付。

至此,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一起合同纠纷在三个工作日内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以期后续合作,高效便捷的诉前调解机制也被交口称赞。

截至2月28日,张湾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共计受理案件164件,成功91件,涉案调解成功金额高达287.34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53787元。下一步,张湾法院将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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