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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从十堰市旅游局获悉,为抓好十堰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旅游局下发通知,全面部署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地汛期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把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将防范、应对由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引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要加强灾害预警预报,全力做好汛期防范工作。各地旅游部门要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及游客集中区域防灾抗灾准备,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演练、物质队伍保障等关键措施落实,做到全域设防,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把防汛救灾工作纳入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旅游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应急处置。各旅游景区要编制和完善防汛防御预案,落实好转移避险路线、措施,将责任人逐一明确到位,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要设置警示标志,公布危险区、安全区及转移方案等,确保第一时间有序组织游客和当地群众安全转移并妥善安置。各地旅游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情、水情等信息,及时掌握道路交通、气候气象、自然灾害信息预报,提示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各旅行社组团出游时,要随时掌握目的地水情、雨情、险情、灾情预报,及时提示游客,避开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域,强化应急抢险等措施。 要加强部门合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地旅游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力量迅速全面地对A级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隐患等开展重点排查,突出做好山区景区、游步道、索道、漂流及水上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没有盲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盯守。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地旅游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应急值守机制,提高应急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反应敏捷、处理果断、化解及时。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向主管部门及市级旅游部门报告的同时,要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全力进行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和通报,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对于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景区预警防范不力、预警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及重大情况虚报、瞒报、漏报、迟报,造成社会舆情危机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办法,进行严厉追责。 据悉,市旅游局日前已配合省旅游委对十堰主要漂流景区进行了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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