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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1日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推进缓慢,秦岭区域有64座应闭库的尾矿库未按要求闭库。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3月21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刘伟平通报督察报告。
督察认为,陕西省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下决心拆除“秦东水乡”景观设施,切实整改秦岭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等问题。陕西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进展,但与民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解决。
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陕西能耗强度和水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陕北地区水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和沙漠化现象严重,却违背自然规律安排大量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2年以来,榆林市靖边等县区开垦沙地、林草地约30万亩,部分项目甚至位于毛乌素沙漠腹地。靖边县开垦耕地导致农灌用水剧增,2020年超采地下水3578万立方米。2018年以来,榆林市毁林开垦13.3万亩,加剧林地退化和土地沙化。
督察指出,秦岭区域有64座应闭库的尾矿库未按要求闭库。商洛市丹江口上游84座尾矿库,不同程度存在泄漏、垮塌等环境风险隐患。汉江一级支流蒿坪河流域现存石煤矿废渣堆场95处,堆存量超过300万立方米,41处未采取任何防渗防淋溶措施,影响流域水质。此外,陕西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处理处置问题多发。
截至2022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163件民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564家,立案处罚208家,罚款1357.4万元人民币,立案侦查14件,拘留34人,约谈371人,问责299人。
督察要求,陕西省要把统筹推进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要求落到实处;加强黄河支流及流域腹地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履行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重大责任。(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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