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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的一声,一块木条掉在我面前,我还没来得及抬头,第二块就掉我脑袋上了。我一下就被砸懵了,还好戴了安全帽,不然今天就没命了……”4月7日,惊魂未定的孟先生瘫坐在地上,对赶到现场的十堰民警诉说发生的一幕。
当天上午7点多,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西区派出所接到群众孟先生报警称,自己在新疆路某小区干活时,被高空掉下来的木条砸伤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取证。经上楼查看,高空抛木条的男子是一位刘姓的老人。事发时,刘某家中搞装修需要清理垃圾,因家住五楼不方便,刘某直接将多块带钉木条从自家阳台防盗窗扔到楼下。其中一块长约100厘米、宽约8厘米、重约2公斤(铁钉长约4厘米)的木条,正好砸中正在楼下施工的孟先生。庆幸的是孟先生戴着安全帽。
刘某指认抛下的木条。
刘某高空抛物的位置在小区后院的过道,紧挨着山体,平时少有人走动。刘某想着一大早应该没有人经过,便心存侥幸扔下木条,殊不知小区正在进行改造,案发时有多名工人在楼下施工。
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目前,刘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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