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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书法名师教室内猥亵女童,竟辩称收徒需要先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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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4-27 20: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20日15时许,被害人毕某某(女,11岁)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区内,被告人王某开设的培训学校内学习书法时,王某以招收徒弟要“摸骨”为名,将毕某某带至一个单独的教室内,随后将手伸入毕某某衣服内,摸其前胸后背,又让毕某某脱了裤子睡在椅子上,对其下体进行猥亵,并在事后嘱咐毕某某不要告诉家长。毕某某于当晚回家后将遭遇告诉了父亲,随后案发。经鉴定,在毕某某内裤上检出王某精斑。

庭审过程:

本案的被告人王某系一名书法教师,在本地区还具有一定名望,曾被官渡区多家中小学聘用为辅导教师,还曾经常给各种企事业单位进行书法培训、题词授字。

王某被抓获后,还拒不认罪,一直辩解其只是想收毕某某为徒弟,根据玄学需要对其摸骨,以确认其是否具有学习书法的天赋。但当侦查人员将鉴定结论摆在其面前时,其又立即称自己只是在教室内进行了手淫,随后被害人无意坐下时沾染。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王某才表示认罪悔罪,却依然以其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由,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但公诉人认为,正是因为被告人王某系一名老师,能够最轻易地接触到广大学生,需要为人师表的人,应当有着更高的道德标准,其犯罪行为才更为可耻,更加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判决结果:

2018年7月16日,官渡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警示提醒:

通过这个案例,也给我们以启示,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需要更加谨慎,即使是所谓“名师”也不能轻易放松警惕,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性侵防范教育,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远离侵害,健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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