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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反映“十三五”以来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进展成效,交流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在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基础上,总结整理并筛选了部分典型案例,为各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
湖北省十堰市茶店镇樱桃沟村村容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秦巴山区东部、汉江中上游地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拥有“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十堰市被纳入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支持范围,共投入中央环保资金9.82亿元在全市10个县(市、区)1416个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村治理总覆盖率累积达到87.06%。丹江口市、郧阳区等8个环库周县市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为水源区水质保护做出了突出贡献。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面最大、投入最多、成效明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探索“整体规划、整县推进”、“建设运营一体化”和“第三方托管运维”模式,从规划布局、工程建设和后期运维全流程考虑,有效解决“技术多而杂、散而乱”、“工程建设质量不高、责任不清”、“设施建成后不正常运行率高”等问题。各地在工艺选择时,污水收集处理充分利用山区地势高差优势,尽可能减少污水提升,降低运维成本。同时,在建设中,各地将农村环境整治与精准扶贫、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注重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力争把设施建成景点,把站点建成景观,把农村打造成景区,形成连片示范效应。通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升,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做法
(一)规划先行,着力实现项目品牌化
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市委书记胡亚波多次调研并强调乡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导,打造山、水、林、田、路、房浑然一体的美丽风景线。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整县推进的要求,制定了《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整县推进规程》,以“先库区后偏远,先重点后一般,先承诺后安排”的原则来规划整治空间时序。各县市区按照“政府牵头抓总、生态环境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镇村干群支持”的格局组织项目实施。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评比,对各地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品示范工程予以奖励,以发挥农村环保示范带动作用。
(二)市场运作,着力实现建设标准化
按照“谁设计、谁施工、谁运营”原则,十堰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行设计、建设、施工、运维一体化的EPC总承包模式。要求各中标企业在当地注册成立公司,落实项目责任制,真正对工程负责。各地大胆实践,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建设单位包三年运维,并协助开展乡镇及村级保洁员培训。期满后将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交由第三方运行。在把好建设质量关的同时,通过“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明确责任主体,大大缩短建设进度,降低项目风险。
(三)科技支撑,着力实现运维规范化
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智慧环保”项目,在重点示范村安装监控探头,构建物联网管理平台,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远程监控。其中,郧阳区已率先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远程监控系统,将全区人工快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在线水质监测数据可实时上传平台,并可远程操控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通过手机APP,出现异常情况可实现随时随地远程报警提醒服务,极大提高运营维护效率。
(四)严格考核,着力实现管理常态化
围绕“一次建成,长久使用,持续发挥作用”目标,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专业运维。制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专业运维、统一管理”原则,指导各区县实施专业化运维、统一化管理。规范全市设施运维对象、范围、费用及标准等,推行全市5 t/d及以上设施运维考核清单化、身份证制度和标准化运维,实行“一站一证”。督促各区县将运维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运维单位。市农治办组织设施全覆盖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年底“回头看”复查。
目前,全市初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管护长效机制,设施托管服务移交率100%,20t/d及以上设施出水达标率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基本平稳。
丹江口市沙沟河村整治前后对比图
编辑丨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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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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