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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微信账号到底犯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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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6-1 09: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忆中小时候

三轮车上放着小广播

回收旧家电、旧手机……

而现在

听说有人回收微信账号???





果然

看似高收益

却不是什么“正经生意”

近日

中山市三角公安分局

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犯罪嫌疑人P被刑事拘留

这一切源于他对买卖微信号的

无知无畏





案件回顾



2019年,P某在网上看到有人高价收购微信号,只想赚快钱的他瞬间看到了“商机”。P开始研究如何通过网络低价收购微信号,再高价卖出去,从而赚取利益。他迅速行动,通过各种方法摸索尝试,似乎真闯出了一条路子来。


无所畏惧铤而走险

他终落法网



近期,三角公安分局掌握市反诈骗中心下发的线索,迅速开展研判侦查,很快便抓获嫌疑人P某。




经审讯,P某是通过添加微信群、网上发广告等途径,从他人手中购得大量实名认证的微信号,这些号大多来历不明。从下家收购回来后,他会根据使用年限、次数、朋友圈发布情况、微信支付活跃程度等做好信息登记和价格表,再打包高价卖给上家。




经查,自2019年起,嫌疑人P累计交易微信账号400余个,从中赚取差价牟利总计约4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P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微信账号通过手机号码绑定

在实名认证后

可与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关联

售卖微信号极有可能成为骗子的“帮凶”

收买微信号极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反诈小贴士: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 中山市反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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