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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津南区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推进机制座谈会在津南区检察院召开。津南区河(湖)长办及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六个成员单位以及区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津南区河(湖)长制工作基本情况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并就落实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和天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进行交流,就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推进机制达成共识。
津南区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务局局长魏志忠表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开展好河湖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团结协作,履职尽责,充分依靠检察机关法治支持,为实现水畅河清、大绿大美津南的目标作出努力。
津南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铁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融入津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局,为河湖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助力河(湖)长办公室工作,助力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为保护河湖水环境和水资源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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