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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催收不审慎,两家银行各吃到80万罚单。6月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开了对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以及另一家银行的行政处罚。从公布的违法违规事实看,两家银行都存在“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的问题。
“催收”这个词给人留下的印象大多是负面的,一些跟催收公司打过交道的人也避之不及。此前,信网报道了贾先生与深圳万乘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乘公司”)的矛盾,这家公司受浙江网商银行的委托,对拖欠蚂蚁金服贷款的人进行电话催收。贾先生不是借款人,却也多次接到了万乘公司的电话打扰。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不少银行机构和非银机构都会将以贷款欠款为代表的不良资产外包,由此也产生了专门负责催收的外包公司,万乘公司就是这类公司的代表。近年来,用户与催收公司的矛盾也接连上演,主要集中在密集的电话催收、语言威胁以及打扰不相关第三人等方面。催收公司究竟是干什么的,催收一旦出了问题又该谁来负责?青岛又有哪些待处理的不良资产包?信网就这些问题进行了了解。
催收公司一个月能中标12个项目 合作机构近百家
欠钱要还,天经地义。此前,信网曾报道了没借过网贷的贾先生频繁接到催收公司电话一事,这让他第一次接触到了专门的催收公司——给贾先生打电话的是深圳万乘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而这家公司所属的万乘金融服务集团就是一家专门从事金融外包业务的企业。在与贾先生的矛盾中,万乘公司方面表示贾先生的电话是由合作单位浙江网商银行系统推送的,电话号码已经进行了脱敏处理,负责拨打电话的工作人员也看不到贾先生的真实号码,只能通过银行提供的系统拨打。
催收公司与银行合作,这在业内已经是平常事。单从万乘公司官网公布的信息看,仅2022年5月,万乘公司就中标了东莞银行等12个银行机构的催收外包项目。
而在该公司的产品介绍栏目中,万乘公司的具体业务包括了信用卡违约催告、银行及非银机构不良贷款催收、企业应收账催收以及信用报告征信调查。在催收这一领域,万乘公司可谓做得是风生水起——被其划入合作伙伴的有55家银行机构和54家非银行机构,几乎涵盖了国内绝大部分与金融信贷相关的知名企业。
中标项目多,合作机构多,意味着万乘公司的回报也不少。据悉,万乘公司每年都会评选“万乘之星”,他们当中有的团队一年创造了超过千万的佣金收入,有的团队年度回款金额超过6亿元。
信网注意到,万乘公司在青岛也设有分公司。信网联系到青岛分公司,表示想要了解其业务范围,一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只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催收不是要账,不是什么活儿都接,我们只接银行的业务。”
催收投诉数量大 无辜亲友受连累
催收之所以会被人诟病,是因为催收公司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不停的电话,令人闻之害怕的语言,甚至还牵涉到了身边的亲朋好友。信网曾报道的贾先生就是催收的“无辜受害者”,明明是朋友借了钱,万乘集团却找到了他的头上,接连两次给贾先生打电话,给他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无独有偶,济宁的一位女士也曾接到过催收电话,电话中被称为欠款人的是这位女士的同事,但在催收人员的口中两人却变成了夫妻关系。而闹出这桩乌龙的则是山东万乘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山东万乘投资有限公司曾是深圳万乘100%持股的企业,只不过在2021年12月已经注销。除了打扰了他人的生活,万乘集团的西安分公司公司还被爆出过有违法催收的行为。
在催收外包刚兴起时,这一行业的从业者确实良莠不齐,非法、暴力催收的行为屡见不鲜,“催收”这两个字让人闻之色变。2020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接收并转送的银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信用卡业务的投诉最为集中,占投诉总量的比重为49.6%。
信网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信用卡催收”为关键字进行了搜索,得到14061条结果。没到还款日就催收、已经还清欠款仍在催收、打电话给他人催收等行为成为投诉重灾区,甚至还有人声称家人受到了催收恐吓。
除了催收外包 不良资产还可向外转让
催收外包只是银行等机构处理不良贷款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在业内,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流转中心”)是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金融基础设施,一些银行信贷业机构也会通过这一流转中心发布不良贷款的转让信息。
以“青岛”为关键字在流转中心上搜索,共得到34个结果,除了一家股份制银行转让的是“青岛个贷包”外,其余的均是银行对企业的“一对一”不良贷款。以“青岛个贷包”为例,共涉及136户个人不良债权,贷款用途均为消费及经营类,不良贷款未偿付本息费金额合计约1.35亿元。根据银行发布的不良债权简介,这136户基本上都是失联户,包内资产也均已诉讼,已判决未执行的有5户,执行中的有10户,其余全都是终本执行。而银行方面通过尽调掌握的财产线索中,车辆涉及7户,占比5%,房产涉及17户,占比12%。
据了解,目前在流转中心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包含了182个国有大型商业银行、216个股份制商业银行、110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9个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5个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良贷款的转让门槛较高,只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机构才可以作为受让方。
但与银行机构直接将不良贷款催收外包相同的是,这类转让业务同样有对催收行为的约束。根据流转中心的《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承诺书》,参与机构要承诺坚决禁止暴力催收,不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开展清收工作。
行业主管单位接连发布规范要求 催收非法债务已入刑
催收并不违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维护了银行等机构的合法权益,也遏制了“老赖”的不良风气。但任何行业都应合法合规而为,催收也不例外。早在2009年,原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就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
2022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实施,这一指引规范了银行和其外包机构的信用卡催收行为,加强信用卡催收行为的管理与监督。根据规定,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外部催收机构催收行为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日常管理,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培训等方式,确保外部催收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催收行为。会员单位及外部催收机构应按照委托协议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因管理不力,损害被侵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各主体应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除此,2022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对催收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
同时,信网也注意到,“催收非法债务罪”已经被正式列入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如遇到不合理的催收行为应该怎么办?信网也就这一问题咨询了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审慎实施催收外包业务”已经被写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作为消费者首先要有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义务,如果遭遇不合理的催收,例如频繁的电话骚扰甚至语言威胁,可以先联系银行机构反映,要求银行规范催收行为。如果与银行无法沟通,可以直接投诉至银保监会,银保监会也会联系各地方监管局进行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文/信网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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