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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植雅是日化用品牙膏品类的知名品牌,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有不法分子利用其知名度,大量制售假冒“云南白药”“植雅”牙膏,企图牟取暴利,最终落入法网。
近日,新会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曾某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某滨、刘某明、林某彪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5月期间,曾某玲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提供资金并委托他人生产假冒的“植雅”牙膏15万余支,非法经营数额近38万元,违法所得25万余元。
2020年4月,许某春(另案处理)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雇佣马某滨、刘某明制作假冒“云南白药”“植雅”牙膏;并雇佣林某彪负责运输并收取销售假冒牙膏的款项。涉案假冒“云南白药”“植雅”牙膏9万余支,非法经营额超1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玲、马某滨、刘某明、林某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各被告人均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以及被告人马某滨、刘某明、林某彪系从犯、被告人曾某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新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当前不少不法分子搭着知名品牌的“顺风车”,利用小作坊制售假冒产品,以身试法、牟取暴利。这些产品往往没有质量安全保障,很可能会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广大消费者应前往正规超市或者网店购买商品,切勿因贪小便宜而掉入假冒产品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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