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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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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7-23 09: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8256960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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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流程和方式,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实施以信用和信息化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鼓励创新创业为导向的包容审慎监管、以风险类别为依据的差异化监管和以协同高效为原则的联合监管,大力推进市场主体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要求相匹配的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体系。2021年年底前,健全新型监管制度,推进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基本实现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智慧化。2022年至2024年,重点推进监管体系优化整合、监管技术改造升级和标准化建设,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标准化;2025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居于全国前列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坚持公开公平。推进监管信息依法公开,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分级分类。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监管机制,根据信用分级分类和不同领域特点及风险程度,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坚持包容审慎。鼓励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合理观察、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五)坚持科学高效。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经营干扰最小化。

  (六)坚持寓管于服。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营造利企便民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积极构建以全市“监管一张网”为支撑,以“三清单一计划”为基础,以审批监管联动、事权履职联动、部门执法联动、监管评估联动、响应惩戒联动、协同共治联动为重点内容的“1+4+6”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监管一张网”。建设全市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汇聚全市各部门监管信息,实现全市“监管一张网”。

  (二)实施“三清单一计划”。健全监管规则,完善并落实部门职责边界清单、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三)审批监管联动。对审管一体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对审管分离事项的审批行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负责,对于采取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取得审批的,由审批部门负责处置,主管部门负责后续监管,建立审管互通共享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对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杜绝出现监管空白。

  (四)事权履职联动。健全监管工作联动和履职协调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破解部门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不清等问题。

  (五)部门执法联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移转、情况通报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整合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科学确定参与部门,实行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整治联查”的日常监管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六)监管评估联动。建立监管预警机制,加强对风险较高、无安全指标或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市场、产品的风险跟踪预警。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律研究与评估,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严格落实精准执法、预警提示、容缺执法、柔性执法等措施,规范监管行为。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引导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七)响应惩戒联动。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推行“信用+政务服务”“信用+行政监管”等,实施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

  (八)协同共治联动。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加快构建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提升公正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协调督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

  (二)强化法治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监管程序、细化监管流程,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健全法治保障。

  (三)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各级各执法部门要积极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加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要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进力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术水平。各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要推进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保障基层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投入,建立与属地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监管执法力量,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全市监管执法原则上由区县政府监管部门实施。

  (四)健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促进监管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执法。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健全各监管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办法,制定监管人员监管行为容错清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对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但监管对象因其他原因出现问题的,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免责。

  附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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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3 09: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市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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