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2964|回复: 1

[焦点话题] 野生猪獾居民楼内偷吃花生被困 十堰民警将其解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7-24 22: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警解救野生动物。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英、李明国)8月19日上午,一只胖乎乎、貌似“野猪”的小动物,在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一居民楼偷偷觅食,不料被困。接到群众报警后,柏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其解救。

在柏林村5组的事发现场,报警人带领民警一行爬到小区7楼楼顶,只见一只黑白相间,背毛呈黑褐色,四肢粗短的小动物在徘徊。其重约十来斤,行动敏捷,不像有伤,不时对着人群怒目圆瞪,龇牙咧嘴。

经了解,因楼顶晒有花生,这只小家伙应该是夜间从楼梯道爬到楼顶觅食,楼梯道内还有它拉的粪便。

房主称,当对它进行驱赶时,它昂着头摆出攻击人的姿势,同时又担心其受惊吓会从楼顶跳下受伤,所以只好报警求助。

为防止小家伙采取极端的方式逃生,民警用捕狗抄网,慢慢接近,在几分钟内趁机将其捉住,后装入编织袋带回到派出所,并及时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和当地林场取得联系。

在十堰市森林野生保护站和黄龙林场工作人员的辨认下,该动物学名叫野生猪獾,属于国家二级、“三有”保护动物(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多在夜间活动,喜欢穴居。

目前,这只野生猪獾被十堰市森林野生保护站工作人员带走进行细致检查,将在确认其健康状况后择地放生。

警方提醒,如果和野生动物不期而遇,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私下抓捕,以防受伤。需及时拨打110请专业人员处置,同时《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个人饲养野生动物,捕杀和宰食野生动物也都属违法行为。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7-24 22: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差啤酒了[捂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