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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逝者手机号需本人到场?引发网友大争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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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2-8-27 13: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人过世后

如何把他的手机号过户给自己呢?

最近,

南京的黄先生就经历了这样一件事儿...

4个月前,

黄先生相依为命的哥哥去世,

因家中大小业务包括自己低保

都预存着哥哥手机号,

黄先生便带着材料去移动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

但屡被以“需双方本人到场”为由拒绝。

该事件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

网友们坐不住了!

也有网友认为:

要求双方到场没有问题,

呼吁大家理智对待。

说到底

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移动方作为服务机构也应该反思

工作中的态度是否应该修正

服务意识是否应提高

面对现实与规定发生矛盾

直接复读机重复不可能的要求真的好吗

是否应放下架子

有话好好说

把服务做到位

但是呢

运营商的制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如果你的手机号在更换主人之前,

没有将云空间清空,没有将APP解绑,

其后果相当可怕

“过户必须要双方本人持本人身份证”

这个规定,

显然是避免这种可能性的有效办法

视频中,黄有年相依为命的哥哥去世,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黄有年并非哥哥的直系亲属,而视频中也并未说明他的哥哥是否还有其他家人,如他的妻子、儿女。

大家只看到了黄有年的低保卡是用哥哥的手机号绑定的,却容易忽略黄有年哥哥的手机号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或其他的APP的可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贸然过户,如果黄有年哥哥还有其他亲人,极易引发财产纠纷。

逝者手机号码到底能不能过户?

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虽然目前《民法总则》中已有规定,虚拟财产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由于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将手机号码认定为虚拟财产,因此办理继承过程中依然会遇到问题。

而根据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另行制定,“也就是说,用户对手机号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无法通过继承进行过户。”

但不能继承并不意味着家属就不能继续保留该号码。

律师建议,基于该手机号码对于死者近亲属的特殊情感意义,家属可以通过与运营商协商,将该号段定向转移至死者近亲属名下。

“原户主死亡后合同主体无法变更,但家属可以就该号码与运营商签订新合同,继续使用。”

对于此事,中国移动客服表示:

机主过世后移动公司有权收回号码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中国移动江苏省的客户服务协议,自然人死亡可以理解为具备了(服务的)法定终止条件。当有客户拿着某位机主的死亡证明来营业厅时,移动公司有权收回号码,在这个号码冷冻期92天结束之后,把这个号码继续销售。

律师:手机号码不能继承或过户

对于此事,律师表示,机主对手机号码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如果机主去世,手机号是不能继承或者转移给亲属的,通常是由通讯公司收回这个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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