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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秘“交通事故”背后的情杀案
"案中案"
一起看似普通的车祸背后,隐藏着血腥杀戮和一段情仇。2017年11月13日,科左中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架玛吐派出所通力合作、缜密侦查,仅用48小时破获了架玛吐镇“11.11”故意杀人案,得到了旗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案中案” 疑点重重
2017年11月11日12时,宝龙山交警中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架玛吐镇客运站附近一男子开三轮电动车撞到路边树上,伤势严重,有生命危险。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协助120医务人员将伤者安某某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人怀着悲痛的心情将安某某抬到殡仪馆后,发现死者腹部及臀部有刀伤,并向架玛吐派出所报案。架玛吐派出所第一时间将此案转交至科左中旗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及时采取了行动,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该案件进行侦查。侦查民警断定,这起车祸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从死者背部、臀部有一条刀具砍刺的痕迹,处处疑点表明这是一起谋杀案。
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极有可能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为此,科左中旗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红伟立即组织刑侦、架玛吐派出所精干民警成立了侦破“11.11”杀人案专案组,要求专案组全体民警要变压力为动力,放弃双休日,连续奋战,组织侦破活动,争取尽快突破案件。期间,林红伟副旗长亲自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并多次电话督导该案的进展情况,为办案人员加油鼓劲。
民警缜密侦查真相浮现
案发后,侦查人员对死者安某某的重点矛盾可疑关系人员进行摸排走访。通过调查访问得知,架玛吐镇某林场的曾某某最近正怀疑自己的妻子与死者安某某有染,并对他人讲述了在架玛吐镇客运站附近拿刀刺伤一个姓安的人。从案发现场和报案时间看,侦查民警认定曾某某就是杀害安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踪影全无。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2个小时,犯罪嫌疑人的去向成谜。
办案民警通过初步走访,迅速理清了思路,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精密勘查,细致地走访询问案发现场附近居民,了解案情经过,寻找目击证人。一路民警调查曾某某主要社会关系,争取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尽快找到曾某某落脚点,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穷途末路 民警迫使凶手归案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向外潜逃,专案组民警一方面迅速在架玛吐客运站及周边开展布控,另一方采取攻心战术,与曾某某的家人、好友深入谈话,请他们提供有力线索,并敦促曾某某亲友劝服其投案自首。
在科左中旗公安局专案组民警、架玛吐派出所干警和市局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2017年11月13日上午9时35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的家人向公安机关反映,曾某某迫于压力准备投案自首,半个小时过去了,犯罪嫌疑人仍未到案。侦查人员果断出击,当日上午10时许,在犯罪嫌疑人的朋友刘某某的家里将曾某某捉拿归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交代了案件经过。自从怀疑妻子与安某某有染后,42岁的曾某某就感觉自己的人生像一场没有正解的迷局,他决定用杀掉安某某来发泄愤懑和屈辱。曾某某、安某某都有三轮车用于经营,当日,曾某某在街头持刀伤害安某某后,并未造成安某某当场死亡,受伤的安某某驾驶自己的三轮车行驶10余米后撞到路边树上,路人以为交通事故报警,遂牵出案情。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科尔沁都市报》记者 王海斌 通讯员 付晓霞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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