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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不光自己吃,还售卖?男子王某,被十堰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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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10-9 14: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次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用于自己食用

甚至宰杀过后出售

涉案金额高达7万余元

9月22日

这名“胆大包天”的男子王某

十堰市房县公安局

立案侦查





9月21日,在获取案件线索后,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土城派出所配合下,对土城镇通省村39岁男子王某进行调查。查实其于2021年3月至今年9月期间,多次在当地山上使用大铁夹(捕兽夹)、猎狗等方式非法狩猎野猪、麂子、野兔、猪獾等野生动物,用于自己食用或出售,谋取不当利益。




今年7月下旬,王某听说通省村石板沟山上有野猪吃地里的玉米,便带着猎狗上山,待猎狗将野猪撵出田地并咬住野猪后,用刀将野猪杀死并运带回家,处理干净放在冰柜里等待出售。案发后,被民警依法搜查扣押。


在案件侦查中,房县民警还查实,王某自2021年4月至今年9月,在当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猪、猪獾、麂子、野兔等陆生野生动物,交易记录达17次之多,获取不当得利,涉案金额7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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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0-9 14: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猪毁坏庄稼损失谁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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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0-9 14: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意识淡薄,吃归吃,不要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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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10-9 14: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麂子你搞就麻烦有点大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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