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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十六条措施助力首季“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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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07: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补贴春节留岗员工。对龙海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2022年1月27日至2月15日春节期间留漳的外省户籍员工,给予每人1000元的节日补贴,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

2、稳定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强化用工保障机制,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矛盾。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拖欠农民工的生活困难。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员工足额领到工资。

3、启动“2022年漳州百场人力资源招聘会”系列活动,充分整合全区资源,创新采用“公共+市场、线上+线下”等多样化形式服务企业和求职人员,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企业引进初次来龙海就业的劳动力,给予一定的引进劳动力奖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

4、强化资金补助。积极向上争取再贷款额度,通过发放支小再贷款,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减轻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以首贷、个体工商户、“一县一品贷动‘闽’生”等专项行动,提升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力争一季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20%以上。

5、推动贷款发放。落实发放第四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推动辖区金融机构一季度增加纾困贷款发放。推动龙海月港融资担保公司加大与辖区银行机构合作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积极作用,力争“银担”贷款增量扩面、一季度融资担保余额增长35%以上。鼓励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抵押物内部评估模式,提高使用内部评估模式的小微企业抵押贷款占比。

6、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各类展销会,积极采取线上线下互补,组织重点企业包括纳统企业进驻淘宝、天猫、美团等线上平台,为企业增产增效提供支撑。积极开展特色产品专场线上直播、网上展销、项目供需对接“手拉手”活动,鼓励企业参与省内外项目公开招投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快消费提质扩容,举办系列促销推广活动,为企业扩大生产提供市场容量。鼓励企业原料供应由原来国外配套转国内、省内配套,市场由出口转内销,增加协作配套和互采互购。

7、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盘活信贷存量,加大对 “三农”、重点技改项目、科技型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贷款总量,开展大型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督促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抢先抢早,加大投放。

9、强化资金需求保障。积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向上级争取信贷规模,加大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力争一季度信贷投放量完成年度计划35%以上,一季度末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去年同期。

10、培育发展夜间文旅消费。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继续推进全域旅游卡惠民活动,指导旅行社合理规划产品和线路,策划省际、省内、本地团队游。推进落实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街头文艺展演、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等春节文化文艺活动。引导娱乐业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多形式促销活动。

11、建立服务机制稳定外贸进出口。建立领导挂钩重点出口企业的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重点外贸企业出口面临的问题,针对性研究制定稳外贸应急措施,拓宽出口渠道,提高我区企业的外向度。用好各类春季展会平台,组织企业参加春季广交会,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跟踪重点出口企业。盯紧2022年全年目标任务,挖掘出口潜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激活市场主体,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稳定外贸进出口。

12、落实稳外贸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宣传省、市出台的外贸扶持政策基础上,扩大范围并全方位地进行宣讲、渗透,挖掘有出口潜力的企业,努力发展新的出口增长点。

13、降低要素成本。坚决落实国务院降价降费部署,服务小微企业,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为低压小微企业160千瓦及以下用户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办电服务,为企业节省办电成本。

14、支持企业上规快产。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35万元(含省级补助5万元);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5万元(含省级补助5万元),同时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给予50%奖励,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文件要求,由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

15、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增值税正增长的企业,工业产值现价增长20%以上的,按照工业产值增量的0.1%给予奖励;工业产值现价增长25%以上的,按照工业产值增量的0.15%给予奖励;工业产值现价增长30%以上的,按照工业产值增量的0.2%给予奖励。其中,对新增纳入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一季度工业产值现价增长10%以上的,按产值增量的0.2%给予奖励。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文件要求,由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

16、加大力度促项目扩投资。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对2022年一季度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不低于5000万元、工业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技改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按项目、企业一季度纳入统计的实际投资额,给予0.5%的奖励。以上措施,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文件要求,由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

来源: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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