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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涉7地!湖北最新人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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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5 06: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峰已任湖北美术学院院长
2023年4月20日下午,湖北美术学院召开干部教师大会。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组织部王发读同志宣布了省委决定:周峰同志任湖北美术学院院长。省委教育工委张金元同志出席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汪海波已任湖北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3年4月20日上午,湖北工程学院召开干部教师大会。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组织部王发读同志宣布了省委决定:汪海波同志任湖北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孝感市委杭莺同志出席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刘勇胜已任长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23年4月19日上午,长江大学召开干部教师大会。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组织部王发读同志宣布了省委决定:刘勇胜同志任长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荆州市委刘辉萍同志出席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武 汉
4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陈红辉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林宏文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任博骏、崔展图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许冬冬、罗婷、马琳、潘振泽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彭俊、罗敦顺、姜复、余小乔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厚胜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丰雷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刘丰雷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丰雷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祯华为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县职);
杜鹃为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杜鹃的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汉洪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伍安军为宜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尹斌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敏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肖芳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四昌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 斌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建江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祎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雷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玲娜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芳云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小飞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覃慧荣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颖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倩倩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婷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严冰的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荆 州
4月26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6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婷为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红平为荆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熊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梁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丽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伟军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梁广荣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荆 门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1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俊杰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波为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晖的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1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向芬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吴林周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刘俊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欢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马晶晶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熊蓓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向芬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林周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刘俊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胡少魁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李欢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之元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1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传梅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俊龙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 堰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刚的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金强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二、任命张波为十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宋志彪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杜语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刘占省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刘煜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王涛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张友山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柯幻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肖建军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张曼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沈德宏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免去罗云飞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李晋鄂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王广泉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刘勇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神 农 架
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0日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友奎、曹川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0日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天赋的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杨非木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0日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智的神农架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接受杨峰同志辞去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20日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峰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神农架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峰同志辞去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党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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