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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城的房,去年10月份开始装修,我知道装修肯定会有增项的,也特怕无底限的增项,所以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也特意申明,并且约定了在不增加项目的前提下最多5%的增项款,还特意写入了合同之中,但是中期验收产生的总增项恁生生的比合同约定的5%翻了一倍还多,达到了1W还出点头,虽然其中有2000多块是因为我自己增加的项目产生的,但扣掉这个,跟合同约定的5%相比依然超标很多,这还只是中期验收。虽然客观的说,质量方面在我这个外行眼中,目前没啥问题,但是这个增项着实让人恼火。
停工的一个多星期,前前后后请假约时间跑他们公司谈了4次,总共增项(主材+基础装修)还要8000多,真是火大。一气之下,把本来订了的一些东西做了减项处理,就付了个我们主动增加的项目的钱了事。
虽然事情算是了掉了,我也懒得为了这么点钱再去奔波,但是他们这种处理方式真是让人心寒,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的不超过5%,等超过的时候,他们这个总,那个总嘴里就变成了:“我真的无能为力,公司总不可能亏钱给你做吧,我总不可能自掏腰包给你付钱吧。就没一个人能站出来说句负责任的话。”说的都是实话,好吧,你们赢了,多这么几千块,我也不高兴去烦了,赶紧搞搞好结束拉倒。虽然我知道对于装修来说,随便增个万儿八千的真不算个啥,也的确是很平常的事,如果当初我们合同没约定这个,我也不会废话这么多,但是既然约定了,咱们也签了就应该按合同执行对不?白纸黑字签的合同,能视若白纸,这个公司的信誉真不咋的。
事情已经了了,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是为了警醒一下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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