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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个人售房差价按20%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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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3-2 10: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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