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灰菇凉 于 2014-6-27 09:03 编辑
7月1日至8月15日,十堰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等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用人单位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使用童工和智障人、拖欠工资、不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尤其要对劳务派遣单位收取职业介绍费、自设劳务派遣单位、不按照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等其它违反劳动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提醒,如有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违规现象,可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电话:8653297,也可网上投诉,反映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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