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lip-lip-wanna-love:买了一排2014年9月12日生产的君乐宝每日活菌,瓶身有“再来一瓶”活动字样,细看活动说明,发现此项活动2014.8.31截止。经了解,9月生产的应该是集齐5个瓶盖换一瓶,而非再来一瓶活动。包装与实际不符,这算不算欺诈消费者? 昨日,在东山苑小区,博主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几天前在小区养惠多酸奶超市购买的三瓶君乐宝(每日活菌乳酸饮品)。 记者看到,几瓶君乐宝瓶盖上都印有生产日期“2014.9.12”,瓶身上印有“再来一瓶”字样,中奖细则却显示:活动截止日期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也就是说,要参加兑奖,恐怕只能玩穿越了。”陈女士说。 对此,养惠多东山苑小区酸奶超市的工作人员也无法解释,但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君乐宝十堰销售代理人袁某的通知,称这批9月12日生产的君乐宝和9月8日生产的君乐宝,都可以继续参加“再来一瓶”兑奖。 记者联系君乐宝厂家分管销售的负责人聂某,他称,上次活动结束时,厂里还有剩余包装没用完,就决定再投放两批,所以使用了原来的旧包装,不存在更改生产日期。他承诺,这两批产品质量可靠,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决定,买到这两批产品的消费者可同时参加“再来一瓶”和“集齐五个瓶盖兑换一瓶”的活动。 记者就此事咨询五堰工商所,所长吴洪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厂家应当选择适当方式,比如在官网或媒体将解释进行公示,并按照活动宣传承诺予以兑奖,否则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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